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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真是個特別的人
近日,招遠公安迅速偵破





法律鏈接
《消防法》第63條第2項規(guī)定:違反規(guī)定使用明火作業(yè)或者在具有火災、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、使用明火的,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。
《消防法》第64條第2項規(guī)定:過失引起火災,尚不構成犯罪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114條規(guī)定:放火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115條規(guī)定:放火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過失犯前款罪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清明節(jié)將至,招遠公安在此提醒:
★ 廣大市民嚴禁攜帶火種上山,嚴禁一切野外用火;
★ 所有上山掃墓人員嚴禁燃放煙花、炮竹,嚴禁焚燒香燭、紙錢等物品;
★ 在山上、山邊作業(yè)人員注意用火安全,嚴禁亂丟煙頭,徹底熄滅明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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